◆证书介绍
1、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 招调深户免考,直接核准入户;
3、 人力资源行业上岗证,免年审,终身有效,全国通用;
4、 深圳市户籍失业人员,可享受政府报销政策◆培训内容和教材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培训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师培训教程(第二版),2007年版”

◆认证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有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士。
劳动部公布的最新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1)高中或中专毕业6年
(2)大专毕业3年
(3)本科以上学历
(4)获四级HR证书,满3年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高中、中专、大专毕业13年
(2)本科毕业5年
(3)硕士毕业2年
(4)获三级HR证书满4年(如有本科学历,只须3年)
[注]:上报考条件为:2007年2月国家劳动部最新公布标准。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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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别 |
培训费 |
教材费 |
考务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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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班 |
800元 |
100元 |
310元 |
1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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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班 |
1800元 |
115元 |
600元 |
25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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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培训机构不收取考务费,此费用报考时交给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学员报名上课,只需交学费与书费即可。 |
备注:必须持有培训结业证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时间/考试时间/开课时间:
1、报考时间:每年4月、10月上旬报考,具体时间本中心教务处会电话通知。
2、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中旬参加全国统考。
3、开课时间:常年循环开课,随到随学,免费重读,考过为止。
考试形式
1、理论知识考试2、专业技能考核 3、综合评审论文答辩(二级加考)。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备注: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须加考论文答辩。